全体师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结合《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川医专办〔2019〕21号)的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评议小组初审、学院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审核通过。学院拟增补2023级口腔医学技术1班陈敏同学。现对我院国家助学金增补人选予以公示。
现对评选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4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向学院办公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学院办公室电话:0816-279473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16-2220737、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电话:0816-2381509)。
医疗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