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东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东方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组织班评议小组集体评选后,报学院评议小组审批,决定黄闵南拟获2020-2021学年度东方优秀学生奖学金,黄晨雨拟获2020-2021学年度东方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杨婷婷参赛团队、涂涵倚参赛团队拟获2020-2021学年度东方创新奖学金(待学生处审核)。
现对评选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6日-12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向学院办公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学院办公室电话:0816-279473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16-2220737,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电话:0816-2381509)。
医疗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