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东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东方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组织班评议小组集体评选后,报学院评议小组评审,议定杨艳(课程平均成绩87分,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102分)拟获2022-2023学年度东方优秀学生奖学金,谢琳(课程平均成绩83.45分,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129.5分)拟获2022-2023学年度东方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现对评选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9日-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向学院办公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学院办公室电话:0816-279473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16-2220737,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电话:0816-2381509)。
医疗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