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学院关于2016级医学影像技术毕业生升入西南科技大学的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9-04-10  资料来源: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9129号)精神和我校遴选优秀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学院关于2016级医学影像技术毕业生升入西南科技大学学习的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长:何 丹   

 副组长:王绍勇  刘利 

   员:肖成明    赵娜   何洋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组织小组成员研讨确定学院专升本工作的组织、报名和分工。 

 副组长:负责学院专升本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审定专升本的推荐学生名单,监督专升本工作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完成专升本项材料上报工作。 

成员:完成学生学业成绩的统计及排名;组织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完成专升本综合考试报名并完成各项材料汇总工作。

三、医学影像技术专升本报名资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具备专升本报名资格:

   1、学院2016级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思想政治素优良,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且前期学习阶段所有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前30%的学生。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完成了高职(专科)学业并参加专升本笔试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3、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

四、医学影像技术升入西南科技大学考试安排 

  “专升本笔试由西南科技大学统一命题、阅卷,笔试考试范围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川教〔201336 号文件考试大纲执行,考点设在我校。

  具体笔试安排如下:  

  1、笔试科目及时间 理工科:英语(6 1 日上午 830-1030 )、大学计算机基础(611100-1230)、高等数学(6 1 日下午 1430-1630

  2、考试报名费 根据川价函〔200798号文件精神,收取考试报名费为80/人。该费用由教务处收缴后统一交至西南科技大学,专用于专升本选拔及考试的命题、阅卷、考务等组织管理工作。

  3、考试其它具体安排待西南科技大学进一步通知。

五、录取计划及选拔

   1、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19129号文件精神要求,今年西南科技大学专升本计划按照我校2016级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的6%执行。西南科技大学研究决定其6%总计划数划分为“4%对口计划“2%统一计划“4%对口计划按我校2016级医学影像技术专科生基数的4%比例投放计划; “2%统一计划是指在“4%对口计划基础上,按照所有我校考生分别按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对口专业为理工科。

  2、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需参加西南科技大学统一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即参加笔试和平时综合成绩评定。西南科技大学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且单科笔试成绩最低分不得低于30分。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三门笔试科目成绩平均分”×60%+“平时综合成绩”×40%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并参加专升本笔试的考生录取计划单列。

  4、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免试录取。

  六、选拔工作程序

  1、凡符合“专升本”报名资格的学生填写《西南科技大学2019年度专升本学生申请表》(附件1),在4月19日前交学院进行资格核查,学院和学校不再另设报考条件。学院将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情况汇总整理在《对口西南科技大学专升本学生院校报名汇总表》(附件2),同时将报名参加“专升本”选拔的退伍学生名单以及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一并汇总在附件2中。

  2、学院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及表现认定报名学生在校期间的平时综合成绩,其计算办法见附件3。《平时综合成绩计算汇总表》(附件4)和《对口西南科技大学专升本学生院校报名汇总表》(附件2),在423日前交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在学校官网首页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3、西南科技大学组织报名学生进行笔试,笔试时间为61日。

  4、考生笔试成绩由西南科技大学发布给我校,我校将笔试成绩 以书面形式正式告知参考学生。  

  5、最终拟录取名单将在西南科技大学官网首页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七、学院专升本遴选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该项工作的人员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西南科技大学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执行选拔录取各环节工作,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遴选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报名和成绩查询及计算工作。从组织、选拔录取工作全程接受监督若,及时纠治违纪违规问题。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违反招生纪律处理。监督电话:0816-2794733(学院办公室),0816-2389644(学校教务处),0816-2381509(学校纪检办公室)。

八、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医疗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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